本报讯 记者王开颖、通讯员林允源报道:近日,汕头市龙湖区法院审结一宗诈骗案件,依法以犯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5年3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现年38岁的张某是饶平县人,大专文化程度。张某给自己安了个颇为显赫的“头衔”——空军驻汕某部科长“张新全”。2012年9月,张某编造其晋升部队团长职务已内部谈妥、急需用钱等情况,向被害人林某“许诺”在其晋升为团长后把部队需要的肉菜全部交由林某供应。林某信以为真,其后与蔡某、张某一起来到汕头中心城区金园路与金环路交界处的一家银行,取出现金15万元并当场交给张某。同年10月中旬一天,张某称其弟在汕大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住院急需用钱,又骗得林某现金2万元。去年3月21日,蔡某、林某对张某现役军人的身份产生了怀疑。在蔡某家中,张某写下向林某借款人民币17万元的借条。在归还了1万元后,张某便与林某中断了联系。去年1月,张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被害人郑某,以帮助郑某的儿子安排工作为由先后骗取对方5万元。
去年8月8日,林某在龙湖区陈厝合发现了张某的行踪,立即报警。公安民警随后将张某抓获归案,并从其租住屋内查获空军士兵常服5套、空军迷彩作训服18套、陆军迷彩作训服1套以及带有“八一”字样的皮带、军功章、军衔章、胶质枪状物、枪状物打火机等作案工具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