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杨可 通讯员陈苑莉)6月26至27日,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黄俊潮主持会议,副主任余健明、林梃、陈棉生、黄晖阳,秘书长李绿岸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郑通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林平,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民检察院、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关于《汕头经济特区水上交通安全条例(草案)》、《汕头经济特区房屋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草案)》的说明,对上述法规进行分组审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3年汕头市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13年汕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同意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的初审报告,通过关于批准2013年汕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
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我市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培育科技型企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市政府关于加快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区域中心城市现代综合交通体系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市政府关于加快市政燃气供气管网建设取消中心城区燃气瓶组间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通过其它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