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静莹)为做好新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把好新教师“入口关”,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近日就2014年我市各区(县)公办中小学校(含公办幼儿园)在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新教师的有关事项发出通知,并将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办法组织实施招聘。招聘工作将在今年8月15日前全面完成。
据悉,此次招聘的范围和对象包括2012年至2014年本市生源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12年至2014年本区(县)生源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师范类专科毕业生。招聘紧缺学科新教师的范围和对象可适当放宽。具体要求、范围和对象由各区(县)教育、人社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为闭卷形式,面试为试教或说课形式。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主要内容包括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和教师法。面试主要考核应试者的教学基本功和基本素质。
《通知》要求各区(县)要根据本地公办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需要,及时补充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改善教师队伍学科结构,满足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师资需求。各地设置的中小学新任教师岗位资格条件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杜绝“因人设岗”和“量身定制”现象。要严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将持有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作为教师聘用的前提条件。对暂不具备教师资格的2014年非师范类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本人承诺在被聘用1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方可允许先参加教师公开招聘。正式聘用后经培训合格,按有关规定认定相应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