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林雄锐)近日,我市与福建省漳州市联合编制、印发了《潮漳两市较大地震协作联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两市较大以上地震灾害应急协作联动机制,最大程度减少地震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合作区域内正常社会经济秩序。
据了解,《预案》适用于两市发生的较大以上地震灾害,以及发生在一个市或毗邻两市需要相关协助、支援的较大以上地震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根据《预案》,地震发生地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办事机构可根据抗震救灾实际需要,向协作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办事机构提出启动地震协作联动响应请求,包括紧急救援队、医疗卫生防疫队、道路库坝工程抢险队、电力通信设施抢险队等人员支援需求以及应急车辆、生命探测仪、搜救犬、GPS定位仪、医疗器械、食品药品等物资支援需求。
根据要求,两市还需组织各应急协作单位开展工作交流、业务培训和预案演练,同时在抗震救灾善后工作和协作联动保障等方面进行探讨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