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周敏报道:记者从市民政部门获悉,针对我市地名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市民政局已争取市人大、市法制局的支持,将尽快制定出台新的地名管理法规,同时市政府也已同意启动地名规划编制工作,将更加有效地规范提升我市的地名管理工作。
地名规划编制工作启动
改革开放以来,汕头城市建设日新月异,新地名不断大批涌现。目前,由于我市地名存在有地无名、一地多名、重名、名称不规范,门楼牌等地名标志缺失的现象比较严重的情况;加上濠江区、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一直没有地名命名体系,未来海湾新区地名体系更需要尽快确立。地名统一申报审批与地名的科学、深入管理尚未完全到位,加快地名规划工作编制名的发展的必要性愈加迫切。
为履行民政工作改革创新综合观察点协议,系统解决我市地名现状中存在的各类问题,提高地名公共服务水平,展示汕头新形象。在市政府的重视下,已同意启动汕头地名规划编制工作。目前我市正在抓紧落实地名规划编制单位,尽快启动地名规划编制工作。
“地名乱象”亟待规范
近年来,特别是《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汕头市地名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我市按照地名管理有关法规,大力加强地名管理工作,地名管理逐步规范。但不容忽视的是,近年来,仍有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和广告代理商由于缺乏依法使用地名的观念,没有使用地名主管部门批准的地名,而使用其他名称进行宣传广告,如有的地名批准为“某某花园”却广告为“某某城”;不按规定要求申报,名称华而不实,品位不高,追求“洋”、“大”、“怪”、“媚”等现象。有的明明绿地率达不到规定却申报“花园”,不近海不近湖却申报“湾”,占地面积达不到规定却申报“城”,没有依山而建却申报“山庄”等,这些给我市城市管理、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而且与构建和谐社会很不协调。
地名管理条例拟年底形成
记者了解到,为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推进我市地名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实现地名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为地名管理工作提供较为全面、系统及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依据,我市拟制订《汕头经济特区地名管理条例》,并争取于2014年底形成《条例》(送审稿),上报市法制局。条例拟结合近年我市地名部门所开展的工作,对地名规划、地名文化遗产保护、路街巷命名、地名命名规则、地名有偿冠名、地名公共服务等有关内容法制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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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莫陷“英语化”怪圈
地名的国际罗马化是指用罗马字母书写的标准化地名。用汉语拼音拼写地名是国家主权的需要,也是与国际接轨的需要。目前,我市个别房地产开发单位,采用英文拼写地名进行广告宣传,有的设置的地名标牌采用英文拼写地名。有关部门希望各单位引起高度重视,尽快组织清理纠正,改用汉语拼音拼写。 (周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