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揭阳市“3·26”重大火灾事故省政府调查组召开专门会议,分析了火灾事故的直接原因,初步认定了事故性质。
初步查明,揭阳市“3·26”重大火灾事故起火原因是起火作坊主要经营者郑晓生之女(3岁,郑晓生一家住在起火建筑二楼)用打火机玩火,引燃起火建筑一楼楼梯口南侧堆放的海绵堆垛所致。
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有:一是作坊经营者擅自改变起火建筑用途和性质,将住宅楼改为内衣加工作坊。二是起火建筑安全条件差,内部仅有一条疏散楼梯,建筑灭火设施配备不足。三是起火建筑内堆放大量海绵等易燃物品。四是经营者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混乱。事故调查组初步认定,揭阳市“3·26”重大火灾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根据调查情况,检察机关已对普宁市军埠镇副镇长伍锡明等3名公职人员以涉嫌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
除1名重伤人员外,其他受伤人员已治愈出院,12名死者的家属全部签订了赔偿协议,死者遗体已全部火化。火灾事故后逃逸的5名责任人中,作坊主要经营者郑晓生等2人投案自首,1人被缉拿归案,公安机关仍在全力缉捕其余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