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长吴勤武检查指导计生工作。通讯员 摄
2008年被国家人口和计生委评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人口计生工作连续多年被省政府授予“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榕城区计生工作成绩斐然,成为全市计生工作的一面旗帜。
市委常委、榕城区委书记刘光明对计生工作高度重视,指出计生工作关系民生福祉,关系和谐幸福榕城建设,强调要巩固全国计划生育服务先进单位称号,强化以人为本,坚持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计生工作。榕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陈利新提出,该局要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刘光明书记对计生工作的要求,始终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按照国家完善生育政策的决定和省调整生育政策的规定狠抓落实,稳定低生育水平,提升人口素质,努力构建均衡发展的人口环境。
榕城计生工作继续保持先进
陈利新告诉记者,去年榕城区人口计生工作着力全面巩固稳定低生育水平,抓实巩固“国优”成果,抓好优生健康惠民工程,扎实做好年度各项工作,人口计生考核达标,成绩优秀,确保榕城区作为全市计生工作的一面旗帜,继续保持先进水平。
据悉,去年来,该局大力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推动人口计生工作深入健康发展。坚持领导分包责任制,严格兑现“一票否决”,有效地促进了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二是加强经常性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经常性工作长效机制。推行计划生育“一月一个服务周”工作制度,开展计划生育巡回技术服务活动。三是全面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活动,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2013年度全区共完成检查3606人。四是实施计生综合治理工作,提升依法管理水平。
以人为本提供优质服务
刘光明要求要巩固全国计划生育服务先进单位称号,强化以人为本,组织技术硬、业务精的医生全天候开展优质服务,扎实做好术后回访慰问等工作。
该局提出,在提供优质服务方面,主要是要建立计生卫生资源共享的优质服务工作机制。一要继续标准化、规范化实施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惠民工程,加强宣传教育,强化质量监管,加大财政投入,力争目标人群覆盖率达100%.二要加强孕前型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好计划生育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特别是各村(居)要做好政策宣传、信息报送等基础工作,各街道要做好政策引导,落实奖励政策,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等工作,严控政策外出生,杜绝政策外多孩生育。三要继续巩固“国优”成果,充分利用卫生计生优质技术资源,充分发挥卫生计生工作合力,全力推进优质服务水平。
在服务民生方面,还要建立完善公平有效的利益导向工作机制。首先,要全面实施省“四项奖励扶助”政策。据悉,从今年起,省已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特扶家庭的奖扶政策也将调整,要积极协调落实配套资金,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其次,还要全面落实《揭阳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参加新农保优惠办法》,确保符合条件的计生家庭享受政策,在新农保方面得到优惠。第三,在就业、就读、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扶贫开发、集体收益分配等方面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予政策倾斜,让自觉遵守计生政策的家庭得到实惠。
“三大机制”抓好计生管理工作
该局提出,要着重建立解决人口问题、计生服务管理、综合决策等工作机制,确保依法行政,规范高效地做好计生管理工作。
首先是要建立统筹协调、综合治理的解决人口问题工作机制。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对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坚决实行“一票否决”。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政府的责任,强化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严格兑现奖惩措施。坚持部门联动打击“两非”。
其次是要建立依法行政,规范高效的计生服务管理工作机制。继续深入开展“一月一个服务周”活动,并积极做好贯彻执行“单独两孩”政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按照省的工作部署依法实施计生政策调整。加强依法行政,强化监督检查,促进政务公开,指导督促基层依法征收和管理社会抚养费,进一步提高执法透明度,提升部门公信力。
第三是要建立实时分析,动态管理的综合决策工作机制。强化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以全员人口信息库为平台,进行实时分析,及时完善,动态监测,提前预警。加强对人口发展、人口形势的研究分析,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为政府制订经济、社会、环境政策提供决策依据。建立完善跨区域协作的流动人口管理机制。
组织开展好春季计生服务活动
从3月21日开始,榕城区开展为期20天的春季计划生育服务活动,主要任务是开展结扎、放环、查环查孕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榕城区委副书记、区长吴勤武要求全力以赴,切实加强对计生集中服务活动的领导,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以新思想、新干劲迅速组织行动,确保这次计生服务活动取得实效。
该局提出,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行动,妥善解决活动过程中碰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要落实工作责任。把结扎指导性任务和免费孕前检查指导性任务进行分解,确保任务落实到人。将指导性任务纳入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对完成任务进度较慢、工作不力的要进行严肃处理。要严格依法行政。严格遵守计生工作纪律,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坚决禁止以损害群众利益的方式开展计生工作,坚决禁止大月份引产。要强化指导督促。坚持实事求是,真抓实干,绝不允许出现弄虚作假行为。加强手术现场督查和手术质量抽样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加强对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检查指导,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工作制度和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