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法》实施,记者采访发现“霸王条款”还在横行
进茶餐厅只是想喝杯果汁?店家会要求你结账时必须达到最低消费的价格;看电影想自己带点热饮?面无笑容的店员会拒绝你入场,顾客只能在电影院里买高价的矿泉水……今年3月15日起,国家正式实施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其中明确指出经营者若有不合理规定的格式条款、声明、店堂告示等,其内容无效。如果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遇到类似最低消费、酒店加收开瓶费等项目,可以拒绝商家要求或向工商部门提出申诉。但“3.15”后记者采访发现,不少消费场所依旧存在着类似的种种霸王条款。
3月19日,央视新闻联播报道了国内首例餐饮“包间费”民事诉讼案开庭的消息。这无疑为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例子。
茶餐厅:菜单上赫然标明最低消费价格
国家颁布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于今年3月15日起实施。但与此同时,网上也有网友吐槽说到长平路一家西餐厅聚餐,想订包厢被要求最低消费200元。有网友发贴说,部分商家似乎对国家新颁布的法规视而不见,照样自定不合理店规。
3月17日下午,记者来到华山路“欧吉”连锁茶餐厅,看到该店的菜单上清清楚楚地印有“每位最低消费10元,禁止自带食品”的字样。曾因此与店方理论过的顾客小方与朋友们生气地说,其实顾客进店随便点一样饮料,价格也都差不多10元了。让众多顾客看不过眼的是店方不带一点商量余地的这种规定非常霸道。“你这样规定的根据是什么?难道我在其他地方买了食品就不能带进你这家店里了?店家这样规定是自身缺乏自信,还是认为消费者非来这里消费不可?”
日前,记者在位于天山路与长平路交界的港式餐厅“表叔”用餐,发现该餐厅标明包厢最低消费360元,记者家人消费不到360元,但也只能照交360元。在南国商城里的一家连锁快餐店,不少顾客在排队,记者看到一个喝着奶茶的小女孩进店时被服务员劝止,说店里不能外带食品。小女孩只得让同伴先去排队,她自己到外面喝完奶茶后才进来。记者在店中看到,墙上的告示牌有“请勿饮用非本餐厅的食品”的内容。
在网上有一则帖子引起不少网友的评论,博主张先生称前不久自己带女友去某影城看电影,因为女友喜欢,他们还先买好了薯条、饮料和果冻等食物,但进场时却被服务员拦住了,说影城有告示“谢绝外带食品”。无论他们和服务员怎么说好话,对方就是不放行。食物一时间吃不完,电影又马上开场了,又急又气的张先生只得和女友退了票。事后他们向消协投诉,龙湖区金霞工商所跟进后,该影城对张先生作出道歉并表示将尽快作出改正。有网友一针见血地说:“影城这样规定,不是为了电影院环境干净卫生,而是要顾客去里面的小卖部买高价食品!”
消协:市民遇到不合理条款可投诉
记者从龙湖区工商部门了解到,针对消费者遭遇商家自定不合理条款(如要求顾客最低消费等)这一带有普遍性的现象,今年“3.15”前龙湖区工商局特地发出消费提醒,提醒广大市民遇到不合理条款可投诉:
“于2014年3月15日开始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要求予以说明。其中作出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规定的格式条款、声明、店堂告示等,其内容无效。如果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遇到类似最低消费、酒店加收开瓶费等项目,可以拒绝商家要求或向工商部门提出申诉。”
龙湖区消协的黄佳丽告诉记者,在今年1至2月龙湖区工商局受理的消费者投诉案件中,还出现了一些新兴的消费投诉,诸如软件订购餐券不能用、微信优惠不认账、超市换购不执行、网络购物不发货等。一些新兴的消费投诉开始涉及手机软件、网络购物等领域,这些新兴消费投诉的产生,一方面体现了随着生活品质的提高,越来越多消费涉及到新兴行业,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人们法制观念的增强和维权意识的提高。面对新兴消费投诉,该局基层工商所认真受理,依法依规,公平处理,公道维权,力争使每宗消费投诉均得以圆满解决,有效地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实际上,我市物价部门对餐饮业的收费问题也有明确的管理办法。市物价局于2013年1月16日发出《关于加强餐饮业明码标价管理工作的通知》(汕价〔2013〕9号),要求餐饮业“实行餐饮业明码标价、餐饮业明码标价方式与内容、推广餐饮业“两单制”制度(《点菜清单》和《结算清单》)、规范餐饮业明码标价行为、禁止价格欺诈行为、加强餐饮业内部价格管理、加强餐饮业标价行为监管。”
业内人士:的确有商家自定不合理条款
软件订购餐券不能用、规定最低消费、禁止自带食品、微信优惠不认账等现象,多与餐饮业等市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行业有关,那么这类现象所占的比例有多高?多位餐饮业内人士透露,在西餐厅、茶餐厅等的确存在商家自定最低消费、不允许顾客自带食品等现象。而市餐饮业协会张副秘书长则表示,汕头的中餐厅基本从来没有这类规定,经营者更乐意从推出特色菜肴中吸引顾客从而赚钱。
天山路一家潮菜馆的大厨告诉记者,自他从事厨师工作开始,就没有听说过汕头的酒楼、大排档要求客人有最低消费或者禁带酒水。“潮汕人很讲究面子和人情,酒楼顾客中熟客、回头客很多,顾客既然喜欢来吃饭,自然也就不会故意点很少的菜。如果店方硬性规定什么最低消费之类的门槛,反而会破坏形象。”
另一位业内人士透露说,由于市场竞争激烈,酒楼里售卖的酒水价格与市面上的无法相差很多,如果存货太久势必会积压资金,加上顾客大多会要求开票,酒楼的利润空间并不大,所以不会刻意禁止顾客自带酒水。但如果顾客自带海鲜、菜肴原材料要求酒楼代为加工,那么酒楼会收取20%左右的加工费。
本报记者 陈敏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