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蔡晓丹) 记者从市路桥收费管理处获悉,我市2014年度车辆年票通行费统缴期截至3月31日,逾期缴费将加收滞纳金,该管理处提醒车主应及时到全市24个缴费点就近办理缴费手续,市交通综合执法、路桥收费等部门近期也将全面启动稽查、催缴行动。
据介绍,我市2014年度车辆年票通行费统缴期自1月6日开征以来,广大车主积极缴费,但目前仍有部分车主存在年票不用缴费的误区,拖缴、拒缴年票通行费。根据《汕头经济特区机动车辆路桥通行费征收管理规定》及《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2014年度机动车辆路桥通行费试行年票制的通告》,逾期缴费的将从欠费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缴费额2%。的滞纳金,对拒不缴费的,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