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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建议:立法遏制“医闹”行为

 本报讯(记者 邓丹丹) 近年来,由于医患关系紧张等原因,“医闹”问题时有发生,严重影响正常的医疗秩序。在此次“两会”期间,市政协委员洪树辉、翁梅梅、姚丽君等聚焦“医闹”问题,呼吁尽快立法,遏制“医闹”行为。

  2010年7月,一名患有多种严重疾病的男子在某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带领50多名亲友围堵医院大门,并殴打医院工作人员以及民警,致多人受伤;2013年11月,一名安徽籍孕妇从市区一家医院转到本市另一市级医院,并在转诊过程中于医院2楼楼梯间产下一男婴,该男婴经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强行将男婴尸体抬出停放于医院大门口……据了解,近年来,我市“医闹”事件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并日益呈现出暴力化的倾向。市政协委员洪树辉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医闹”事件不仅严重干扰了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严重阻碍卫生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他认为,“医闹”愈演愈烈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首先,优质医疗资源配置相对不平衡导致“看病难、看病贵”,继而引发部分人的“仇医”心理,而一些人将“医闹”当成解决医疗纠纷的捷径;与此同时,相关法律法规也不健全,为防止矛盾激化,相关部门也大多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导致“大闹大赔,小闹小赔”时有发生。此外,部分患者和家属对疾病疗效期望值过高,而少数医务人员也确实存在责任心不强、技术水平有限等问题,导致医患关系恶化。

  洪树辉委员建议说,汕头拥有经济特区立法权和拥有较大市立法权,应尽快制定出台我市依法严厉打击“医闹”等扰乱医疗秩序违法行为的相关法规,督促各级各部门切实抓好宣传和贯彻落实;同时,要强化政府责任、依法严惩“医闹”违法犯罪行为。汕头也可学习其他兄弟城市的先进经验,如中山市推行的从“无需处理”转变为“依法处理”,从“慎用警力”转变为“主动出警”,从“取证处理”转变为“防患未然”等举措,遏制“医闹”行为。

来源:汕头都市报   责任编辑:黄幼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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