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上午,汕尾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代主任杨青、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明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占忠分别作工作报告。 大会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施胜章主持。大会执行主席是温国辉、陈央、杨青、苏茂荣、郑佳、陈少荣、施胜章、郑少棉、吴友深、刘雪真、黄宏伟、马碧、沈木荣、林少文。 杨青在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回顾了2013年主要工作。他指出,一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履行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一是突出监督重点,大力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二是尊重代表地位,努力发挥代表作用。三是依法选举任免,全力提供组织保障。四是注重自身建设,着力增强履职素质。 杨青在报告中说,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体会到: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全市发展大局,谋大事、议大事、抓大事,推动汕尾加快振兴发展;必须弘扬法治精神,强化对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监督,切实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与尊严,推进法治汕尾建设;必须坚持实践党的群众路线,与人民群众心连心,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办实事,促进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融洽;必须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凝聚力量建设幸福汕尾;必须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水平,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推进廉洁政治建设。 杨青在报告中强调,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在市委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和市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开拓创新,依法履职,扎实工作,为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振兴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一要以推动振兴发展为核心任务,强化监督职能。二要以实践群众路线为根本路径,加强代表工作。三要以提高履职能力为基本目标,抓好自身建设。 陈明辉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出,2014年全市法院总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惩治犯罪、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司法公开,落实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各项工作上新台阶,为“法治汕尾”、“平安汕尾”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 张占忠在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提出, 新的一年,我市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公正司法、权益保障的新期待,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大力提升执法能力素质和执法公信力,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全力推进平安汕尾、法治汕尾建设,为建设幸福汕尾提供更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记者 卓科荣 摄影 杨其财 唐广源)

图为会议现场

图为市人大常委会代主任杨青在大会作工作报告

图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明辉在大会作工作报告

图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占忠在大会作工作报告

图为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