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开颖、通讯员王晓霞报道:近期,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组织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的追索劳动报酬、损害赔偿等9类案件进行全面清理。截至目前,该院已为29件拖欠薪酬执行案件的申请人实现了共计34万余元的债权。
黄某等20名工人被汕特某电子元件有限公司拖欠工资等致纠纷一案,经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某公司应付还工人的工资共计7.5万元、经济补偿金共计64.5万元。去年12月初,黄某等20名工人向龙湖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公司当时已处于停产状态,有关负责人去向不明,法院依法以公告方式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
年关临近,工人的劳动报酬被拖欠,连回家的路费和基本生活费都没有;而被执行人是外商企业,现已歇业,公司法定代表人不知去向;公司机器设备等财产已被销售一空,工人也无法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相关线索。为此,龙湖区法院迅速启动执行联动机制,经查,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里尚有12万元存款,法院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裁定冻结这笔款项并依法扣划。法院执行局法官和工作人员加班加点,连夜清点和制作执行款项发放清单,次日一大早便赶到银行办理提取现金事宜,并逐一通知工人到法院,按照工资款全额发放、经济补偿金按比例分配的原则,将执行到位的12万元发还给工人。法官同时明确告知工人:一旦掌握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法院将继续采取包括拘留、罚款等在内的执行措施,直至案件全部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