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洪镔)昨天下午,市政府召开土地管理暨推进城乡土地生态利用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市长郑人豪在会上强调,要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的宏观调控作用,积极做好建设用地保障工作,落实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认真维护人民群众土地权益,抓好城乡土地生态利用试点积极推进改革,为汕头加快振兴发展提供土地资源支撑和保障。
据介绍,我市已完成了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更新完善,前三季度全市上报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面积超过1.9万亩,已获批准面积1.08万亩,保障了一批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及城市扩容提质项目的有序推进。近期,国务院刚刚批准我市中心城区2013年度批次城市新增建设用地约5000亩,涉及东海岸新城、粤东物流新城、濠江新城及一批农村民生项目。《广东省深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建设工作方案》将我市列为城乡土地生态利用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之一,将进一步优化我市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推动土地生态利用,拓宽发展空间。
郑人豪指出,我市正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战略部署,一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园区扩能增效、城市扩容提质项目都需要土地资源作支撑,必须从促进汕头加快振兴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坚持统筹土地资源和利益分配,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的宏观调控作用,积极主动、依法依规加强和改进土地管理服务工作。
郑人豪要求,要积极做好建设用地保障工作,切实保障发展用地,用活用好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综合运营,全力促进发展。要严格保护耕地,坚决守住红线,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要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着力提高工业园区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推动园区扩能增效;加大闲置、低效利用土地的清理处置力度,为优质项目腾出用地空间;充分利用“三旧”改造政策,服务城市扩容提质。要认真维护人民群众土地权益,严格规范征地,继续推进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合理解决农民宅基地问题,加强执法监管。
郑人豪强调,要抓住我市被列为全省城乡土地生态利用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城市的契机,尽快争取我市《试点方案》获得省政府批准,积极争取土地管理先行先试政策,提前谋划优化相关规划和土地利用布局,加快推进低效闲置国有和集体土地的处置盘活,选取有条件的村试点集中建设农民公寓,制订生态旅游产业发展规划;要发挥特区立法权优势,完善土地管理政策法规体系,为改革试点工作规范运作提供依据和保障。
会上,郑人豪代表市政府与各区县签订2013年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副市长徐凯传达国土资源部、省政府相关会议精神。会议还通报2012年度全市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履行情况和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