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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面建成生态景观林带

  本报讯(记者 袁晓金)《中共潮州市委、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决定>的意见》近期出台,对新一轮绿化潮州大行动的主要任务进行了明确:即建设四大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全面构建四大森林生态体系,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发展壮大绿色惠民产业。

  《意见》指出,四大重点林业生态工程为森林碳汇工程、生态景观林带工程、森林进城围城工程、乡村绿化美化工程;四大森林生态体系为北部山区森林生态屏障体系、主要水源地森林生态安全体系、道路林带与绿道网生态体系、沿海防护林生态安全体系。

  《意见》提出新一轮绿化潮州大行动的目标为:到2015年,基本消灭3万亩宜林荒山,完成18万亩残次林、纯松林和布局不合理桉树林的改造任务,完成251公里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建成绿化美化文明村80个,森林面积达到293.2万亩,生态公益林面积达到129万亩,森林蓄积量达到567.5万立方米。与2012年相比,新增森林公园17个、湿地公园2个。到2017年,初步建成完善的森林生态体系,生态景观林带全面建成。与2015年相比,新增森林公园17个、湿地公园2个。

  《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着力抓好示范带动。在省安排建设工程的基础上,在我市的重要水源地、生态重点区、城市周边等区域高标准开展示范点建设。2014年至2017年,在全市范围内建设18个市领导造林示范点,建设80个市级绿化美化文明村和30个央企、省属企业、市优秀民营企业捐资造林点。通过示范点建设,打造一批示范作用强的精品工程,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四大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

  为确保各级各部门切实加大投入,《意见》要求,从2014年至2017年,全市每年投入不少于1500万元用于造林绿化工作。各级要切实加大对林业生态建设的资金投入,积极发动企业参与包点捐资造林,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拓宽社会投融资渠道,推动造林绿化投资主体多元化。

  为健全林权制度,《意见》提出,要进一步提高林权管理水平,确保林权确权发证到位,切实维护林权证的法律效力,保护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完善林权管理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建立现代化林业产权制度,推进产权交易平台建设,规范商品林地、林木流转。同时,积极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探索集体统一经营的山林股份制经营和自留山、责任山集约经营模式,加快推进国有林场分类改革。

来源:潮州日报   责任编辑:袁晓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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