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扬)根据汕头市中心城区居民管道燃气定价机制的规定,结合近期我市管道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的进货价格变化情况,市物价局决定自今天起调高中心城区居民管道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
居民管道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新用户每立方从19.6元调整到20.6元,每立方米调高1.0元,调高幅度为5.1%;老用户每立方从17.6元调整到18.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