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郑于蓝)记者昨天从市物价局获悉,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我市中心城区自来水价格改革方案将从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综合水价从现行每立方米1.82元调整为2.14元,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价格为每立方米1.78元。
今年以来,根据国家、省相关政策规定和市政府有关批示精神,结合落实市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市物价局启动水价改革程序,运用价格政策促进自来水行业健康发展。经过成本监审、调研测算、召开价格听证会等法定程序,并广泛听取社会各方的意见建议,形成了中心城区自来水价格改革方案,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审定通过。
根据该改革方案,此次简化了水价的分类。根据省的规定,水价分类由现行的5类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3类。同时,实现经营服务业用水与工业用水同网同价目标。实施水价分类简化后,将现行的工业用水、行政事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合并为非居民生活用水,合并后的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统一为每立方米2.52元。考虑到目前我市经济形势和社会的承受能力,并综合各界代表的意见,此次方案严格控制总体调价幅度,综合水价从现行每立方米1.82元调整为2.14元,比听证方案提出的2.15元下调0.01元,总体提价幅度由18.13%下调为17.58%。另外,此次方案还适度控制居民生活用水调价幅度,采纳听证参加人的建议,控制调整的幅度为11.25%,即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价格为每立方米1.78元。同时,对低收入群体的居家生活用水,优惠金额从每户每月12元调整为15元,调整幅度高于此次水价调整的总体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