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晓敏 通讯员 黄少云)一方是孩子的亲生父母,一方是抚养了孩子6年多的孩子的姑母。近日,他们为了争夺抚养权闹上法庭。经过潮南区法院耐心、细致的多次调解,姐弟俩终于重归于好,孩子回到亲生父母的身边。
“孩子是我们亲生的,只是暂由她姑妈抚养,而且平日里我们也常去看望孩子,现在我们想自己养孩子还不行啊!”原告周某成在庭上很是激动地说。“从孩子40天大,你们就把孩子送到我家由我抚养,平时里你们对孩子也不闻不问,现在孩子大了就想把她要回去。你们想过我感受吗?”被告周某珠在庭上眼里含泪,哽咽着说。
现年40岁的周某成与其妻颜某珍于2007年4月生育女儿小燕。当年7月,由于忙于生计,无暇照顾女儿,夫妇俩便请赋闲在家的姐姐周某珠代为抚养。此后,周某珠便承担起了抚养小燕的责任。2012年8月底,眼看小燕已到入学年龄,周某成向周某珠提出将小燕交还自己抚养,周某珠虽口头答应,但却一直不让周某成接回小燕,姐弟俩因此闹得不可开交。万般无奈下,周某成夫妇将姐姐周某珠告上法庭。
法官了解情况后得知,小燕与周某珠很有感情,也知道周某珠是其姑姑,但时不时称呼其“妈妈”。为了让孩子有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让两家人不至于闹翻,法官在双方之间多次调解。最后,当事人双方终于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小燕由周某成夫妇监护、抚养;周某成夫妇一次性给付被告周某珠抚养费和劳务费48000元。记者了解到,目前,小燕已跟随父母回家居住,情绪稳定平和,并已入学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