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婉萍 摄影报道) 为了贪图“便利”,江西籍男青年李某特意“破费”给自己的摩托车挂上假车牌。谁知聪明反被聪明误,自以为可瞒天过海的李某最终却栽在交警的火眼金睛之下,等待他的是更严厉的处罚。
10月9日上午9时多,金平大队五中队民警在潮汕—杏花路口执勤时,发现一名驾驶红色钱江牌男庄摩托车沿杏花路而来的男青年没戴安全头盔,立即上前拦停检查,发现此人不仅没有驾驶证,其车辆悬挂的粤D/NB5××号牌也有异样,于是执法人员将其连人带车带回中队接受调查。果然,经进一步核查,证实该车涉嫌使用伪造号牌,原号牌登记车辆是一辆白色女庄摩托车。接到通知的车主欧阳先生随后赶到交警部门作证,对伪造车牌栽赃害人的行为深表愤慨,并对交警活捉“李鬼”为其消除“背黑锅”隐患深表感谢。
据李某交代,他目前在岐山街道一家工厂务工,这辆摩托车是上月花5000元在当地一家车行购买的,后来为了贪图“便利”,他又通过街边黑广告“搭线”花了100元买来了一副假车牌挂上。让李某始料未及的是,假牌的“便利”还没有享受到,套牌车就被“火眼金睛”的交警识破。因为无证驾驶机动车和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两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他被交警部门合并处以行政拘留20天、罚款6000元。
巧合的是,与李某同时进班房的还有另一名江西籍男青年。原来,9日上午9时许,金平大队五中队民警还在解放桥上查获一辆无牌黑色两轮摩托车。驾驶人是在汕头某屠宰场打工的江西籍男青年江某,他本人持有C1(小型汽车)驾驶证,但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资格。江某已因“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上路行驶”而被交警部门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天、罚款1000元、记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