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郑于蓝)记者从物价部门获悉,从本月1日起,我市调高中心城区居民管道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新用户每立方从19元调整到19.6元,每立方米调高0.6元,调高幅度为3.16%;老用户每立方从17元调整到17.6元。
此次调整是根据中心城区居民管道燃气定价机制的规定,并结合近期我市管道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的进货价格变化情况而进行的。市物价局强调,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要自觉按照规定,在不超过最高价格的范围内,根据实际进货成本制定具体销售价格,不得突破综合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