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潮汕文化 传播民族影音 振兴潮汕艺术 凝聚民族精神

国庆跟团游价格普涨三成

 本报讯 记者曾漫路报道:中国首部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法律10月1日将正式实施,根据新法,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安排任何形式的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受此影响,我市国庆线路价格普遍上涨30%以上,但消费者却不“买账”,国庆“跟团游”遇冷。

  旅行社静观其变

  消费者青睐“节后游”

  记者了解到,《旅游法》实施在即,消费者了解到国庆线路价格上涨后,都希望在节后出游,以享受“错峰出游”的便利,大家更关心的是国庆黄金周节后出游的价格。而旅行社方面也在静观市场的变化。不少旅行社并没有积极制订针对国庆节的旅游线路,地接社、组团社不愿抢啖“头啖汤”,都看同行在新法规实施下如何操作再做定夺。针对消费方冷淡,旅行社无所适从的现状,旅行社方面积极与民航方面协商,希望机票价格节日期间不要飚得太高,以免线路价格“水涨船高”。

  《旅游法》挤掉“加价陷阱”

  价格非上涨是“回归”

  是否节后出游就能便宜些?新旅游法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价格上升?记者就此走访了业内人士。汕头中旅出境游杨经理举例说,过去泰国游的价格3499元,不含购物、加景点、不含小费,而今年国庆推出的同一线路把以上都包含进去了,报价是5499元,实际消费者并没有因此多掏腰包。汕头中旅国内游廖经理说,上世纪90年代中期的时候,北京游的价格是4000多元,而在物价飙升的今天,北京游竟出现1000多元的报价,可见里面充满了加价的陷阱。因此,新旅游法不是让旅游涨价,而是价格的“回归”,把隐性消费变成明码标价写在合同里,旅游者的总支出并没有明显上涨。今后旅行社的利润不是来自加价陷阱,而是比拼服务。汕头旅总国内游徐经理说,新旅游法实施,提倡的就是品质游、纯玩团,让旅游回归本质,让旅游者真正享受旅游的乐趣,这应该成为旅游市场的主流。

  不购物不符合本地风俗

  今后购物请先签名确认

  《旅游法》明确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旅游者购物”,是否今后旅游过程中就不能有购物的环节?对此我市消费者有自己的看法。经常出外旅游的林女士认为,比如出境游,很多时候除了观光外,还希望在国外淘一些名牌包、化妆品,这些东西确实要比国内便宜很多。而出国在外,人生地不熟,还是信任旅行社安排的购物点。与林女士观点相似的陈先生也认为,尽管取消强制购物是件好事,但还是希望旅行社能在行程中保留少量的特色购物点,毕竟大家出去一趟,不带点土特产回去,不符合潮汕人出外回来带手信馈赠亲朋的风俗习惯。

  天驰帝豪旅行社许总经理认为,或许今后在出示旅游合同时,可将旅游购物点标明,实施透明消费,旅游者愿意选择则签名确认,以不强迫为原则。

来源:汕头特区晚报   责任编辑:蔡英 
    大名:    提醒:理智评论文明上网,拒绝恶意谩骂。

评论正在加载中...

相关内容

最新潮汕影视
随机推荐潮汕影视

潮汕爆笑短剧:叫小姐-2010贺岁片

潮汕搞笑短剧:卖走仔
华龙潮汕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留言反馈 | 友情链接
华龙潮汕网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8-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