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周敏报道:记者日前从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建设美丽汕头的议案办理方案报告中获悉,我市将切实落实中心城区“街道或物业管理单位收集、区转运、市处理”、非中心城区及南澳县实行“村居收集、镇街转运、区县处理”的管理模式,进一步建立健全垃圾管理机制和体制,加大对环境卫生的整治力度,争取在省第五届侨博会和年底前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有较大改善,为垃圾分类处理打好基础。
生活垃圾无害处理超六成
目前,我市日产生活垃圾约4500吨,2012年城镇(包括中心城区和非中心城区的区政府所在地)清运垃圾70.71万吨。我市城乡居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约为42%,无害化处理率约为30%,其中城镇居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量1900多吨/日,无害化处理率66.64%。我市的生活垃圾全部采用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理,市、区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有4座。市中心城区推行生活垃圾袋装化。
用5至6年推进分类处理
方案提出,我市将采取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的做法,用5至6年的时间分步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第一阶段从今年下半年至2014年底,在金平、龙湖、濠江区按照各区的实际情况,各选择一至二个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开展不同类别、灵活多样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试点。第二阶段从2015至2016年底,中心城区扩大到所有党政机关和学校以及部分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管理相对比较规范的社区,非中心城区则在区政府所在地相关学校和部分有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开展试点。第三阶段从2017至2018年,全市稳步铺开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