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我市道路交通安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迎接广东省第五届粤东侨博会在我市举行,发挥社会各界,特别是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全面推进交通安全宣传“五进”(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工作。现结合我市当前正在开展的交通源头整治工作,就加强交通违法警示宣传教育工作通告如下:
一、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实行交通违法抄告制度,把交通违法行为人通报给当事人所在的机关、企业、学校(教育部门)、街道(居委、村委),共同加强对交通违法人员的管理教育。
二、市公安局联合《汕头日报》合办“看谁冲红灯”栏目,每天在《汕头日报》中缝刊出,交警部门将每天冲红灯的机动车(含摩托车)在该栏目进行曝光。
三、市公安局联合《汕头特区晚报》合办“看谁违法”栏目,每天在《汕头特区晚报》中缝刊出,交警部门将每天乱停乱放车辆在该栏目进行曝光。
四、市公安局联合《汕头电视台》进一步加大对交通违法拘留案件曝光力度。对交通违法拘留案件,以及醉驾刑拘等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曝光。
五、市公安局结合当前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工作,联合新闻媒体对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特别是对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和报废、拼装、粤D号牌以外的摩托车在中心区域行驶,以及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汕头市公安局
2013 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