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记者林子海 林鹏 实习生王式之 卢新阳 刘岳昭)相信不少人都有过这样的遭遇,在商场购物后提着大包小包刚迈出门,就有人在门口向你笑脸讨购物小票。“给!”不少人尤其是年轻人都是随手赠与。其实,索票者是瞧中小票背后的“含金量”,他们把小票集中后更换成发票,然后把发票售卖获利。
近日在长平路一大商场门口,记者观察到当购买了东西的顾客从商场出来后,就有几名穿着整齐的年轻男子“堵”在出口处向人礼貌地打招呼,然后向顾客索要购物小票。在现场,有的顾客没有理睬“索票者”,有的闻言则随手就把小票塞给了他们。
这些人收集购物小票有什么作用呢?在询问“索票者”无法获知答案的情况下,记者从商场内一专柜经营者李女士处了解到,这些向消费者索要购物小票的“索票者”的目的,是凭票到商场服务台开取发票,然后转手卖给需要发票报销的人。一般来说,百元面值的购物发票能向买方收取五六元的“手续费”,那千元就有五六十元“进账”了,这对于“讨票者”来说可是一笔不小的收入。这些讨票者索票时有一套经验方法,他们一般选准购买食品、饮料的顾客讨票,因为这些商品较少牵扯售后服务或是质量问题,消费者对小票又不太重视,大多数人被索后都是随手塞给。据称,看中购物小票背后“含金量”的还不止这些人,有的“索票者”收集购物小票的方式更为“含蓄”,他们会在商场超市出口处设立简易展台,然后派人“招引”购物顾客“凭小票领取礼品”,当然,这类收集来的小票由于成本较高,所以他们售卖时售价自然会适当“提高一点”。
不少市民认为购物小票没什么用处,或是随手丢弃,或是送给他人。而事实上,购物小票作为购物凭证,是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后维权的关键证据,随手丢弃或者送人,一旦所购买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将很难向商场超市讨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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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小票开发票行为违法
针对近期我市个别大型商场外经常有人在向顾客收取购物小票,再将累积收取的小票拿去柜台开取发票的行为,市国税部门指出这是涉税违法行为。
市国税部门表示,部分纳税人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后,为了达到躲避税务机关监控其经营收入、少纳税的目的而自己不开发票,进而到超市外收(拾)取顾客的购物小票,汇总后到商场开具发票。纳税人这种行为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虚开发票行为,包括“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的规定,国税部门将进行严厉查处打击。(林彦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