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洪镔 实习生纪秀敏、郭奕欣)我市将用五年左右时间开展创建幸福村居行动,使农村环境卫生、产业发展、文化建设、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实现“三改善、三提高”,即改善人居环境、生产环境和生态环境,提高文明水平、保障水平和管理水平。
近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汕头市创建幸福村居五年行动计划》提出,我市将以“千村整治”和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为抓手,着力改善农村宜居环境。到2015年,全市有20%的镇建成名镇,10%的村建成名村,30%的村建成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各具特色、标准较高、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示范村。至2013年,全面完成全市8133户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工作。
我市将着力发展现代效益农业,以农田水利建设和培育农业产业化组织为重点,实施农田水利改造工程,健全灌排工程体系。到2015年,全市完成23.45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力争完成3万亩现代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每年增加20个以上,力争每个村(居)至少有一个合作社覆盖联结。
此外,我市将着力增强农村服务和保障能力,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一体化。到20l5年,实现全市行政村标准化卫生站全覆盖。提升农村居民社会保障水平,建立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