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下午,市质监局和潮安县联合在潮安县召开潮州市食包材生产企业约谈会,通报2013年第二季度省抽检食品包装材料的有关情况,帮助生产企业查找问题,分析造成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帮扶企业落实整改措施。
根据省质监局通报的情况,今年第二季度,省级专项共抽检我市120批次食包材产品,合格109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9.2%,其中潮安县共有9家食包材企业11个产品省抽被判不合格,除1家企业的两个产品因物理机械性能(水蒸汽透过量)项目不达标产品被判不合格外,其余9个产品均为卫生指标(溶剂残留量)超标。
接到省质监局移交处理单后,市、县质监部门高度重视,立即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和销售该类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对已销售的产品进行召回处理,并在整改完成经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生产销售。加强对产品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的跟踪检查,增加巡查监管的频次,并不定期进行执法检查,防止问题反弹。与此同时,针对本次监督抽查出现的问题,邀请市质计所相关专家,深入食包材生产加工企业,宣传质量安全知识,帮助企业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及时做好整改工作,提升行业整体质量水平。通过对企业的走访调查及专家的分析,造成企业产品溶剂残留量超标的主要原因有:因近期天气原因,部分企业采取封闭式生产,造成苯类溶剂无法正常挥发,导致产品苯类残留超标;工人操作不当,膜熟化时间不足就进行复合,苯类溶剂挥发时间不够,导致产品苯类残留超标;部分企业采用苯超标的油墨作为原辅材料组织生产,造成终端产品苯类残留超标。
目前处理情况:除1家企业因问题较严重已移交稽查处理外,其余8家企业已全部落实整改,并已向市质监局食品科递交了整改报告和复检申请。目前,8家落实整改的企业中,已有6家企业整改后的产品复检合格。
在7月31日下午召开的约谈会中,市、县质监部门、市质计所有关专家及相关生产企业负责人参加了约谈。会上分析了不合格产品产生原因及企业应采取的应对措施,并提出了要求。 (安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