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林馥盛 实习生姚思佳、蔡煌)为加强摩托车交通秩序管理,确保市区道路安全畅通,预防和减少摩托车交通事故,记者了解到,从8月1日起,我市交警部门将开展严厉打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行动。
据悉,整治行动中,交警部门将严禁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和报废、拼装等非法摩托车上路行驶。违者,依法扣车、记分、罚款,符合行政拘留条件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严禁无证驾驶摩托车,违者,处罚款1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严禁摩托车驾驶人和乘坐人不戴安全头盔。违者,处罚款200元,记2分;严禁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违者,处罚款200元;严禁悬挂粤D号牌以外的摩托车在汕头市中心区域行驶。违者,处罚款200元,记3分。
交警部门同时强调,对阻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