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上午,一名50多岁的男子在一辆从汕头开往普宁方向的公交车上下车后,发现身上的财物已经不翼而飞,他意识到自己在公交车上被窃贼“光顾”了。大约一个小时之后,他从占陇派出所民警手中,接过了自己被盗的钱。占陇派出所和占陇交警中队紧密合作下,迅速破获了这起公交车盗窃案。
7月17日上午9时多,普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占陇中队副中队长吴招伟带领民警王志丹、陈炎琼等,在国道324线占陇路段执勤巡逻,行至老军埠路口时,一名男子拦停警车向民警报案,称其在公交车上被盗,该车现往流沙方向行驶。获悉情况之后,民警让报案男子坐上警车,一边加速追赶涉事公交车,一边向110指挥中心报告,并请前方执勤民警协助拦截。当追至占陇华林加油站附近时,民警成功将涉事客车拦停。吴招伟迅速带领民警控制车上所有乘坐人员,并将车辆带往占陇中队停放,随后登车排查可疑人员。占陇派出所接到110指令后,也迅速派出民警抵达交警中队介入调查。
这辆公交车上共有26人,人员数量较多,民警登车之后,一面稳定车上人员的情绪,要求大家配合警方调查,一面细心查找可疑状况。有一名乘客向民警反映,他的裤袋被小偷划破,身上1000多元现金被窃。此时,一名操外地口音、手提红色背包的壮实青年男子神色慌张,称其有要紧事必须先下车离开。民警要求他积极配合检查,确认没有作案嫌疑之后方可离开,这名男子情绪显得较为激动,大声吵嚷。就在这个时候,细心的民警发现该男子企图偷偷地将背包里的刀片藏至汽车行李架上,一名民警将这个过程用手机录了下来,初步锁定其为重点嫌疑对象。
民警在检查中发现,公交车的通道及行李架上,散落着几个钱包和一些卷成圆筒状的人民币,还有身份证、银行卡等物,这些东西显然是窃贼在慌乱中转移留下的。为了迅速查清案情,办案民警将可疑男子先行带离进行审查,经过教育和政策攻心,在有力的证据面前,该男子无从抵赖,最终交代了其伙同另外2人在公交车上对2名乘客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
派出所民警经进一步审查,查清了腾某六、高某土、黄某勇(均为湖南人)等3人预先准备刀片、弹簧刀等作案工具,于7月17日上午在汕头市潮阳区搭乘一辆自汕头开往普宁的公交车,在车上对2名乘客实施盗窃,共盗得人民币1939元。
目前,以上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乘客失窃财产全部物归原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