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邓丹丹) 近日,我省出台《关于进一步扩大和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促进高校加快发展若干意见》,将进一步“下放”高校办学自主权,首批确定了包括汕头大学在内的6所高校作为试点,届时,试点高校将在招生计划、学科专业设置等12个方面获得更多自主权。
刚出台的《意见》涉及12个方面共36条,分别在招生、学科专业、教育教学、岗位管理、教育投入等方面提出落实和扩大办学自主权、支持加快高校发展的意见。据悉,此次确定了6所高校作为首批试点,分别是:汕头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深圳大学、南方科技大学、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城建职业学院。
该意见指出,将支持高校自主确定和调整年度本专科招生计划,还支持高校自主设置和调整本、专科专业。对此,汕头大学招生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以往普通高校的年度招生规模以及学科专业设置都需要经过层层审批,一旦确定无法随意变更,这虽然能对高校招生进行整体宏观调控和指导,但由于每所学校的实际情况不同,需求也不断变化,有时难免“束手束脚”。如果相关权力“下放”,汕大将拥有更多自主权,比如,学校可根据考生报考的“冷热”程度灵活调整各不同专业的招生数量,还可根据就业市场需求变化及时调整专业设置,最大程度地实现各种资源的优化配置。
据介绍,汕大是教育部、广东省、李嘉诚基金会三方共建的高等院校,一直以来秉承国际化办学理念,处于国内高校教育改革的前沿,这也是此次被确定为全省首批扩大落实办学自主权试点高校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