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泽春)我市政策性渔业保险工作已经启动啦。记者昨天从省渔政总队汕头支队了解到,该项政策是我市出台的一项重要支渔惠渔政策,有助于转移分散渔业风险,全面提高渔业抗风险能力和渔业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据悉,符合参保条件的渔民参加渔民人身意外伤害险和渔船财产保险将获保费35%的财政资金补贴。
“凡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的全市范围内从事渔业捕捞生产的渔民,均可参加渔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省渔政总队汕头支队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凡20马力(含)以上、证件齐全有效且具备适航条件的、从事海洋渔业生产经营的机动渔船,均可申请投保参加渔船保险。据介绍,渔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10万元,保险费为海洋渔民每人每年500元,内陆渔民每人每年400元。按渔民每人每年500元计算,各级政府财政补贴35%,渔民出资65%。其中省级财政补贴25%为125元,市财政补贴5%为25元,区(县)补贴5%为25元,渔民出资65%为3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