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 林彦恂 曾春乐 摄影报道)小区原有管理处竟被当作二手房出售。近期,濠江花园众多业主对此意见纷纷。记者到场采访,物业管理处给出的却是另一番说法:该处为“手续齐全”的住宅用地,当初借用作为管理处,如今被收回出售并无不妥。相关人士则提醒业主,小区应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如开发商的确有违约行为,可合力处理此事。
郭先生(化名)是濠江花园一期业主,最近他发现小区贴满了通知,大意是为节约能源,加强物业统一管理,原一期物业管理处搬迁至二期10幢楼下。郭先生对此十分不解,在他的印象中,一期的物业管理处的“前生”是业主会所,后来被改作为管理处也就罢了,没想到现在直接被当作二手商品房卖掉了。郭先生告诉记者,当初买房时,除了各幢楼梯,楼下花园空地和管理处都是作为公共地方,分摊到一期的各户业主,现在被出售显然侵害了大家的合法权益。据他介绍,以前小区还有作为老年人活动中心的空地,后来也成了收费停车场。
情况是否如郭先生所言呢?记者赴濠江花园进行采访。当时花园一期管理处里工人正在往外搬运东西,随后锁门离开。在二期崭新的管理处,物业管理处负责人卢先生承认,一期管理处的确已经被开发商出售,但他称情况并非郭先生所反映的那样,他出示一份“商品房权属证明书”,力图向记者证明原作为管理处的“6幢124号是住宅”。据卢先生称,当初濠江花园一期于2005年建成时,并无配套专门的物业管理处用地,他们暂借了开发商这套约160平方米的“住宅”作为临时物业管理处。
卢先生称,随着濠江花园二期于2008年建成,配齐了管理处和活动中心。一期有205户业主,二期则有429户,为了合理整合资源,管理处从今年5月起搬到住户相对更多的二期,开发商也将这套“手续齐全”、“有房产证”的住宅出售。“只是这样一来,一期住户交物业费等要多走一段路程到二期,的确比以前不方便了。”卢先生还称,6幢架空层原本并无说清用途,后来经多数业主同意才作为收费的摩托停车场。
据了解,濠江花园一期、二期目前并无成立业主委员会。法律界人士提醒,如果开发商存在违反当初购房合约的行为,可由业主委员会出面交涉或诉之法律,寻求合理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