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曾漫路报道:近年来各地频频发生的校车安全事故敲响了警钟。在市政府和省校车安全管理厅际联系会议的领导下,我市成立了由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委宣传部等23个部门组成的汕头市校车安全管理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并于5月14日举行了首次全体成员工作会议。
600多校车分布私立学校幼儿园
市教育局统计的数字显示,目前全市共有600多辆校车(含幼儿接送车),全部分布在各个私立学校和幼儿园,公办中小学校已经不再有校车。600多辆校车中有264辆属于中小学校拥有,有155辆属于学校租用校车,还有222辆属于各民办幼儿园拥有。
记者注意到,会上贯彻的《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明确了校车是用于接送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高中生和幼儿不是校车的服务对象。
非法学生接送车仍大量存在
目前,我市未取得使用许可的非法学生接送车仍大量存在,尤其是民办幼儿园的无牌无证“接送车”更占据了其中的大头。这也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和忧虑。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由于部分学生家校距离较远,上下学乘车需求较大。一些社区及农村道路路况差,不具备开通公交客运和专用校车的条件,一些家长不得不联合租车接送学生,由此产生安全隐患。
一些基层教育工作者认为,保障学生上下学安全问题不仅仅是一个校车问题,而是涉及教育资源布局等方方面面,需要统筹解决。
鼓励第三方承办学生接送任务
在首次校车安全管理局际联席会议上,提出要鼓励引入专业的第三方运输机构来承办学生接送任务,在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有效监管下,通过招标或者承办的方式,引入第三方社会中介和资本,将校车经营逐步向社会化、专业化发展,利用社会资源为公共教育提供服务。
会议也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教育部门要多渠道、多形式、多层面地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进学校、进课堂的宣传活动。公安交警部门要建立完善部门GPS监控平台,确保校车实时动态监管体系的正常运转。同时加强对校车行驶线路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交通运输部门在修编《汕头市公共交通规划》时,要切实保障“校车享有通行优先权”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