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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 5月起每人月904元

本报讯 (记者李敏)记者获悉,从5月1日起,全市(含南澳县)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至每人每月904元。

据悉,按照规定,失业保险金按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由于4月份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130元/月,我市自5月份也相应上调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按其缴费年限不同,享受不同期限的失业保险待遇。其中缴费年限1至4年的,每满1年,领取期限为1个月;4年以上的,超过4年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每次失业核定的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失业人员个人领取待遇期间享受职工医保,个人无需缴费。医保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截止5月份,龙湖区共有560名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经此次上调,龙湖区每月预计将增加失业保险金支出逾8万元。 

来源:汕头日报   责任编辑:李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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