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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玩“失踪” 法官出奇招

本报讯(记者陈洪镔 通讯员刘明利)近日,潮南法院在深圳湾出入境边检部门的配合协助下,将一被执行人蔡某成功扣留,并依法对其实施司法拘留。这是潮南法院首次以“限制出入境”强制措施成功执结执行案件。

  经潮南区法院审理查明,蔡某与叶某原是长期的生意伙伴。蔡某于2009年开始向叶某购买文胸布料,至2010年一共拖欠叶某货款75557.52元。叶某多次追讨未果,遂诉至潮南法院,要求蔡某付还货款。潮南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蔡某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7日内付还原告叶某货款75557.52元,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法院判决生效后,蔡某只偿还了10557.52元,对余下的65000元案款一直拒不履行。2011年8月,叶某向潮南法院申请执行,但在潮南法院执行过程中,蔡某却玩起了“失踪”,执行人员多次传唤均拒不到庭,且经多方查询也未能掌握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的执行陷入了困境。但承办法官并未轻易放弃,通过继续对被执行人进行深入的调查,了解到蔡某持有往来港澳的通行证,遂商请公安机关配合协助,在相关出入境口岸实施边控。

  2013年3月23日晚7点左右,深圳湾出入境边检站来电向潮南法院通报,蔡某从香港准备入境时被成功扣留。接到通报后,潮南法院执行干警一行8人迅速连夜驱车赶赴深圳湾出入境边检站,将躲藏多时的蔡某从深圳带回潮南区。由于蔡某长期躲避,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潮南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并处罚款3万元的决定。蔡某此时后悔不已,他向执行干警表示,自己愿意承担法律责任,会及时联系家属筹钱还清案款,今后一定遵纪守法。26日上午,蔡某的家属来到法院,支付了案款65000元、迟延履行金利息16000元,并缴纳罚款30000元。鉴于被执行人能认识到错误,并主动缴交全部案款和罚款,潮南法院于3月28日对其提前解除拘留。至此,本案得以圆满执结。

来源:汕头日报   责任编辑:黄幼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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