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谷婷)潮阳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今年公务活动及接待经费均比去年有所减少,财政安排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经费同比下降16.25%,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同比下降50%,确保把财力集中用在促进发展、改善民生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
该区将正在开展的“善学习、快节奏、敢担当、抓落实”主题实践活动与严格“三公”经费规范管理结合起来,规范出国(境)经费管理,执行事前审批、事后报告和相应的经费报销制度,从严控制干部职工外出学习考察活动,对未按要求审批报备的或与公务无关的开支和计划外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同时,规范公务接待按照标准到定点饭店用餐,完善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其中,镇(街道)等基层公务接待原则一律在单位食堂就餐。
为使规范管理落到实处,该区同步建立了“三公”经费管理“一把手”负责制,严肃纪律监督,明确各单位“一把手”对“三公”经费管理、审批负主要责任,分管财务领导负直接责任。同时,实行专项经费专户管理,杜绝挤占、挪用专项经费用于“三公”经费开支的现象。落实定期检查制度,定期对各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检查,定期对各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对违反“三公”经费管理规定的责任人,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