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粤东增长极中心城市的一个突出表现,必须有占据优势的旅游住宿接待条件。然而,记者从市旅游局和市旅游协会了解到,我市星级饭店数量从历史最高的48家逐年减少到目前的35家,全市已有两家2星级酒店主动申请“退星”。
低星级酒店受“双面夹击”
近年来,汕头各类经济型酒店蓬勃发展,迷你型、家庭型的旅馆也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据不完全统计,我市现有非星级住宿单位400多家。受高星级酒店以及经济型酒店的“双面夹击”,低星级酒店经营步履维艰。一位低星级酒店的老板坦言,自己经营的酒店档次不及高星级酒店,价格不如经济型酒店。由于规模不大,硬件设施逐年老化,市场竞争力越来越差,客源几乎被周边的连锁经济型酒店抢光。市旅游局质管科史科长告诉记者,像经济型酒店不需要餐饮和娱乐等配套,用工人数少,成本较低,经营优势明显,相比之下,二、三星酒店价格优势就不如经济型酒店。
效益降成本升压垮星级酒店
据市旅游协会调查,以某五星级酒店为例,上世纪90年代中期,酒店房价达到850元/间晚,而现在是550元/间晚,以每年开房10万间晚计,一年收入减少三千万元。与此同时,能源、人力资源、食品成本等却在大幅上升,汽油、水电、煤气,人员工资、五险一金、解聘成本等占据了收入中相当大的比重。
从2012年1月1日起,我市商业用电价格(1~10千伏)为0.9105元/千伏,普通工业用电价格为0.8205元/千伏,差价0.09元/千伏。经营服务用水价格为2.90元/立方,工业用水价格为1.20元/立方,差价为1.70元/立方。分别以四星级和三星级酒店为例,四星级:年用电约720万千伏×0.09=33.3万元;年用水约24万立方×1.70=22.1万元;两项合计55.4万元。三星级:每年用电约250万千伏×0.09=22.5万元;每年用水约5.53万立方×1.70≈9.4万元;两项约为31.9万元。
建议对星级酒店实施若干优惠
在今年的两会上,市人大代表、汕头旅游协会会长张汉林向市人大提交了《关于加快出台扶持旅游星级饭店发展政策措施的建议》,建议得到大会采纳。作为星级酒店主管部门,市旅游局也向市政府呈交了《关于加快旅游星级饭店发展的建议》。张汉林会长建议,取消对旅游星级饭店征收3%的价格调节基金;旅游星级饭店的用电、用水、用气实行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价格政策。旅游星级饭店排放污染物达到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并已进入城市污水处理管网的,缴纳污水处理费后,免征排污费;同时对旅游星级饭店在有线电视、电话、网络通讯、消防设施收费等实施优惠政策,银行卡收费也降低对宾馆饭店的收费标准。张会长说,仅就落实宾馆饭店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政策,宾馆每年费用支出可降低1%至2%。
市旅游局指出,打造粤东增长极中心城市,加快汕头星级酒店建设步伐势在必行。市旅游局建议,应对投资建设星级旅游饭店、并获得星级旅游饭店称号实施优惠政策,例如对新建的星级旅游饭店,在项目立项、报批、建设及经营中所收取的土地管理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噪声排污费、污水排污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森林植被恢复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中市级收入部分实行免收;星级旅游饭店建成开始营业起,前3年上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由财政部门通过财政支出渠道安排资金全额返还,后2年返还50%;对5年内(开工之日起)建成并评上高星级的旅游饭店除兑现市政府奖励政策外,由市政府在旅游饭店取得星级证书后3个月内奖励四星级旅游饭店50万元、五星级旅游饭店100万元。
本报记者 曾漫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