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林子海 林鹏 通讯员姚晓莉)清明节期间,全市共出动警力近9000人次,确保了节日期间全市社会治安稳定。节日期间,全市社会治安秩序良好,交通安全畅通,没有发生突发事件、重大刑事案件和火灾事故。4月4日至4月6日,全市“110”接报刑事警情对比去年同期下降45.6%,其中“两抢一盗”警情同比下降49.38%。
节日期间,我市很多公安民警放弃休息,加班加点开展清明节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全市14个警务执勤点实行24小时站岗执勤,加大对来往可疑车辆设卡盘查和查缉力度,严格把关守口;特警、武警联合武装巡逻,各派出所深入社区开展治安巡查。全市消防、森林公安分局、各派出所在重点地段、重点路口和扫墓比较集中的地方设置临时执勤点,防止火种上山,联合村居委和治保会开展上山巡查,严管严查山上火苗,防止引发山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