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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家庭矛盾毒杀亲兄弟 黄振秋被执行死刑

  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惠来召开宣判会,对黄振秋犯故意杀人罪一案公开进行宣判。会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依法对罪犯黄振秋执行枪决。

  经法院审理认定,自2002年3月起,被告人黄振秋(男,1966年5月4日出生,汉族,广东省惠来县人,初中文化,农民)因父亲黄某金去世前医疗费用分担及去世后骨灰埋葬地“风水”问题与同胞兄弟黄某发、黄某贵发生矛盾,遂萌发要毒死黄某发及其家人的念头。2010年农历四月中旬,黄振秋在惠来县葵潭镇水果市场农村信用合作社旁边卖烟丝的摊档,以每小包1元的价格向郑某枝(已判刑)购买了7小包毒鼠强,并藏放在家中楼梯口处。

  2010年6月16日,黄振秋到黄某发家中,将半包毒鼠强倒入黄某发家厨房餐桌上电饭锅的米饭中。后因黄某发夫妇起疑,将米饭倒给鸡吃,致使2只鸡因毒鼠强中毒而死亡。

  2010年7月14日下午2时许,黄振秋再次萌发用毒鼠强毒死黄某发及其家人的念头,遂在家中楼梯口处拿出1小包毒鼠强,因发现包装破裂,就从家中拿出过期的日历撕下1张日历纸重新包好毒鼠强后放进蓝色长袖衬衫的口袋,走到黄某发家中,将毒鼠强倒入厨房餐桌上高压锅的稀饭内。7月15日凌晨,被害人黄某发、黄某桂夫妻外出打工回家,分别吃了高压锅内的稀饭后出现中毒现象,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2人先后死亡。经鉴定:死者黄某发、黄某桂符合毒鼠强中毒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振秋无视国家法律,采用投毒方式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所犯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黄振秋投毒致2人死亡,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严惩。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于2011年7月18日一审以被告人黄振秋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依法核准一审判决。

  编后

  这起惨剧本不该发生

  读罢这个案例,让人感觉心情沉重。俗话说,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黄振秋竟然置手足亲情于不顾,下毒手毒杀了同胞兄弟黄某发夫妇,酿成了惨剧,实在令人扼腕,引人警醒。

  为毒死黄某发及其家人,黄振秋可谓处心积虑,在首次作案未遂的情况下再下毒手,最终致其同胞兄弟夫妇双亡。兄弟本是同根生,究竟是何原因致使黄振秋兄弟相残?根据案例所述,无非是黄振秋因父亲医疗费用分担及去世后骨灰埋葬地“风水”问题引发同胞兄弟间的矛盾而萌生杀人念头,探究这两大因素,后者纯属迷信心理作祟,而前者则完全可以通过充分协商解决,即使协商不了也不至于骨肉相残。这起惨剧,本来就不该发生。

  需要在此指出的是,案例中的致命元凶毒鼠强,尽管贩卖人已受到法律惩处,但对于诸如此类的剧毒药物,有关部门应强化监管,绝不能让其随意买卖,更不能让其泛滥。

  黄振秋毒杀同胞兄弟,既害了自己,又累及后代,为世人所不齿,引人深思。此案警醒人们,不论是在城市还是农村,也无论是亲朋好友抑或素昧平生,当发生矛盾纠纷甚至冲突时,切勿意气行事,更不该挥刀相向,刻意报复。矛盾纠纷面前,还是要铭记那句老话:退一步海阔天空。

来源:揭阳日报   责任编辑:邱洁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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