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以来,汕头海关驻陆丰办事处根据海关总署和汕头海关的部署,开展为期10个月的“绿篱”专项行动,重点打击走私国家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所列的废电池、电子垃圾、旧服装、生活垃圾、医疗垃圾等物品的行为,初显成效。 在专项行动中,该办加强对承运进口固体废物进出境运输工具的实际监管,完善运输工具实际登临检查制度,加大对进口固体废物的监装监卸力度,有效掌控运输工具申报、停靠、装卸等实际情况,对船舶100%登临检查,加强对进口固体货物的监管力度。2月27日,某货运代理公司申报进口聚丙烯废膜、聚氯乙烯的废碎料、乙烯聚合物的废膜及废碎料共875.3吨,3月20日,经汕尾有关检验检疫部门检验认定其中38.35吨聚丙烯废膜不符合《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3月28日,经汕头海关批准,该办对货物依法责令退运。(郑飞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