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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政协10名委员建议规范管理小学生“寄膳点”

  

陈敏 摄

  小学生“寄膳点”也叫“家教园”,是近年来出现的一个新兴行业。其主要功能是为一些父母无法准点接送的小学生提供寄膳服务,部份寄膳点也为小学生辅导作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工作压力增加,一些双职工家庭根本无法按学校的要求准时接送小孩。“寄膳点”为这些父母解决了小孩接送、寄膳和作业辅导的问题,说明它是应社会的需求而产生的,有存在的必然性。目前,我市这些“寄膳点”已经形成不小的规模,市区每所小学附近几乎都有寄膳点的“身影”,少的两三家,多则十来家。然而,这个存在已久,且已经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行业却仍存在着政府管理的缺失。到目前为止,这个行业仍然没有一个对得上号的主管部门,这样就出现“谁都可以管,谁也管不着,谁也不想管”的管理真空状态。

  寄膳点目前基本是无证经营

  这些寄膳点目前基本都是无证经营,少数仅办一个“经营场地卫生合格证”。这种局面使这一行业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1、饮食卫生隐患:作为主要提供餐饮服务的行业,从业者的个人健康情况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健康。然而,几乎没有一家寄膳点能够提供这些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许多寄膳点为家庭作坊式经营,为学生提供的餐饮仅为填饱肚子,谈不上什么营养搭配。食品供货渠道无法保障,极容易发生集体食物中毒或胃肠疾病集中暴发事件;2、消防隐患:不少寄膳点是由民宅改建而成,通风、透气、光线都比较差,大部分场地狭窄,既没有逃生通道,又没有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3,没有一定的行业规范和准则,收费上也没有一定的标准,学生与寄膳点没有签订合约,一旦发生纠纷,双方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10名市政协委员提出3点建议

  因为这一行业的存在有着一定的社会需求,有关部门应该对它规范管理,让其良性发展。汕头市政协林绿标、李扬、林恩显、蔡苗、刘庆丰、杨燕忠、 陈芝涛、郑Z华、林环、许凯俊等10名委员,为此提出下列三点建议:一是利用汕头特区立法权优势,参照教育部令第14号《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汕头实际,出台《汕头市学生校外寄膳机构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对学生校外寄膳机构的管理,规范其经营行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安全,维护学生、寄膳双方的合法权益。二是尽快指定一主管部门,协调各相关部门对这类寄膳机构进行规范管理,避免出现互相推诿的混乱管理局面。三是尽快设定行业准入门槛,同时对学生寄膳点进行清理、登记、造册,核定其经营的范围和规模,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对不符合条件的寄膳点坚决予以取缔。对符合条件者,发放相关证件,定期核查。

  我市未出台学生寄膳机构管理办法

  汕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10名委员提交的“关于规范我市小学生寄膳点管理”的提案进行了办理,会同市教育局就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认真研究。他们表示,我市学生寄膳机构管理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比较突出的问题有:一是合法开办资质登记认定的问题。当前我市尚未出台学生寄膳机构的管理办法或条例,也没有行业规范或标准,没有明确各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寄膳机构究竟应该到工商、民政或教育部门进行合法开办资质登记认定尚无一个明确的说法。二是因合法开办资质登记认定问题而衍生的问题。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餐饮服务许可有关问题的通知》(粤食药监食〔2012〕75号)的规定,提供餐饮服务的中、小学托管机构的餐饮服务许可审查同食堂的审查要求,申请人在提出餐饮服务许可申请时,应提交其合法开办托管机构的证明文件。由于当前寄膳机构无法提供其合法开办的证明文件,餐饮服务监管部门无从对其实施餐饮服务许可。

  食品药品监管局表态要严格管理

  汕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表示,未来一段时间将做好四件事,一是尽快出台管理办法或条例。鉴于学生寄膳行业涉及教育、工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等多个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能,该局将参照兄弟城市的做法,联合有关部门尽快制定我市校外寄膳机构的管理条例或办法,报经市人大和市政府审议,以人大立法或市政府发文的形式颁布实施,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分工,使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层层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多部门共同参与,各司其职,加强对寄膳机构的监督管理。

  二是严格市场准入。我市校外寄膳机构管理办法或条例出台后,各相关部门要依法设置准入门槛,对学生寄膳机构的从业场所、人员资格、人数配置、卫生环境等依法做出明确规定,进行规范管理,促进学生寄膳机构这一新生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市教育部门在会办意见中提出,对涉及校外辅导的寄膳机构,要根据有关规定到所在区域的区县教育局申请《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并按要求配备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教师;对涉及学生寄宿的寄膳机构,有关部门根据相关行业的安全、消防、卫生等标准进行管理。

  三是加大日常监督管理力度。汕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寄膳机构的行政许可和日常监督管理力度,督促寄膳机构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增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的自律意识,建立进货台账、用餐台账,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档案,食品及原料建立验收记录,食品及原料的保存、加工、供应和餐具保洁等环节要严格按食品安全标准处理。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学生饮食安全的教育、宣传,提高家长和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并合理引导有需要的学生到规范的寄膳机构寄膳。

  本报记者 翁小红

来源:汕头日报   责任编辑:St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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