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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如“小超市”医保卡变身购物卡

  

我市一些药店俨然成了“小超市”。

 本报讯(记者 郑于蓝 摄影报道) 近日,有市民向本报热线报料称,药店本是卖药品的地方,但眼下我市一些药店却“多样化”经营,兼售起了非医药类商品,药店俨然“小超市”,而按照国家规定,只能用来购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药品的医保卡也成了“购物卡”,能随意购买医保目录外的商品。

  昨日,记者来到市区一些医保定点药店进行暗访。在长平路中段一家药房内,数排货柜除了摆放医药外,还有牛奶、果汁饮料、蜜饯糖果、食用油等食品及日用品,宛若一个小超市。记者选购了一盒清火胶囊和洗洁精、蜜饯等日杂品,并在结账时,与医保卡一起递给了药店收银员。“日杂品也能刷医保卡吗?”面对记者的疑问,收银员毫不犹豫地回答道:“当然可以。”

  无独有偶。在市区大华路、外马路、金新路、榕江路多家医保定点药店,同样在售各种各样的非药品类商品,记者只需拿着“医保卡”便能轻松地在药店内“刷”到各种日杂品。一些药店为促销还花样百出,将医保卡当“打折卡”用,只要顾客出示医保卡就能享受非医药商品的折扣优惠。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药店经营日用品是否违规,关键是看其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如果药店申请的经营范围包括食品、生活日用品等项目,而工商部门颁发的执照里含有这些项目的经营,那么药店的经营方式是合法的。如果药店经营许可证上的经营范围没有写明经营日用品、食品等,那么就涉嫌超范围经营。而国家对医保卡的使用也有明确的规定,医保卡里的资金主要用于投保人看病、买药的费用,定点药店用医保卡刷卡购买非药品是违规行为。

来源:汕头都市报   责任编辑:St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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