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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乡镇(街道)社工委4月底前挂牌运作

  记者近日从有关方面获悉,为确保基层社会建设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推动全市社会建设深入开展,我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机构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乡镇(街道)设立社会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工委”),与乡镇(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合署办公。各乡镇(街道)社工委要在今年4月底前全面挂牌运作。

  加强社会建设事关我市改革发展全局,而加强社会建设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基层的社会工作如何,直接影响社会建设的工作成效,关系到党委政府的声誉。《意见》提出,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基层社会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全市乡镇(街道)设立社会工作机构和社会工作队伍,确保基层社会工作的落实。

  为推动全市基层社会建设扎实有效开展,《意见》要求,乡镇(街道)社工委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协调乡镇(街道)开展社会工作,督促检查社会工作规划、政策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配合推进扩大公共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协调构建综合性社会救助体系在基层的落实;配合推进和创新群众工作,配合调处群众利益诉求、矛盾调处、权益保障工作;配合推进社会领域党建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共同价值体系和社会规范,加强社会公德和社会诚信建设;参与社区治理、社会组织培育和发展、社会工作志愿队伍建设、专业社工的引进管理等工作;承办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上级社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意见》强调,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管委会)要切实加强对基层社会建设的领导,把推进社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财力、人力和物力上给予大力倾斜。各乡镇(街道)党(工)委要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要求,切实加强对社会建设的领导。要选调一批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善于做群众工作、热心社会事业、熟悉且有社会事务工作经验或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到乡镇(街道)社会建设工作机构工作。要加强基层社工委队伍的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基层社工委队伍的综合素质,切实提高执行力、统筹力、协调力、处置力和社会服务、管理能力。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管委会)要关心基层社工委干部的成长,切实提高其政治生活待遇。在选配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时,应优先考虑配好社工委干部。要建立完善基层社工委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和良性竞争机制,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基层社会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编辑:喃喃)

来源:不详   责任编辑:Jy0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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