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方晓F 实习生 孙丹莹) 昨天,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为切实减轻物价上涨对城乡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妥善安排好元旦、春节期间城乡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的相关工作,近日中央、广东省财政下拨临时价格补贴补助资金近6000万元,慰问全市14多万城乡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根据补贴标准,城镇困难群众每人450元,农村困难群众每人350元,重点优抚对象每人510元。
此次中央财政对重点优抚对象、农村籍60岁以上退役士兵、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每人发放360元,城市低保对象每人发放300元,对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发放200元。在中央财政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生活补贴的基础上,广东省委、省政府决定在春节前再对全省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农村籍60岁以上退役士兵、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发放一次性生活临时价格补贴,每人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