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林馥盛)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实施后,2012年没有来得及处理的交通违章罚单是否会按照新规处罚?近日,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2013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违章记录仍按“旧交规”处罚。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很多车主都有一个习惯,就是等年审车时,一次性缴纳之前的所有违章记录。出租车驾驶员陈师傅说,去年他曾超速违规,由于种种原因最终没来得及去办理,很担心新规出台后违章扣分增加。
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交通违法记分标准问题,交警部门将按照公安部“从宽、平稳、公平、惠民”的原则,实施有关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过渡期政策,即2013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仍按照原有记分标准记分处理;2013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按照新的记分标准记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