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蕾) 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采矿,饶平县黄冈镇人余创昭近几年来在当地可谓是恶名昭著。日前,湘桥区人民法院就被告人余创昭、吕瑞生所涉的多项控罪进行开庭审判,严惩罪犯。
据了解,本案是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三打两建”系列案件。被告人余创昭、吕瑞生均系屡犯,之前就都曾因触犯刑法被判过刑。
在受理该案后,湘桥区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余创昭于2009年至2010年间,以讨要赌债为借口,对被害人金某安实施敲诈勒索,共非法获得人民币50万元;又于2011年敲诈勒索被害人吴某文,非法获得人民币120万元。另外,余创昭还对其他多名受害人进行过威胁、恐吓,证据确凿。而另一被告人吕瑞生,持枪恐吓他人,情节同样恶劣。
湘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认为,被告人余创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且持枪恐吓他人,情节恶劣,任意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又伙同他人,违反国家矿产资源法的规定,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合伙非法采矿,情节特别严重。
法院当庭对两名被告人进行宣判:被告人余创昭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总和刑期18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该罚金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次日起10日内缴纳。被告人吕瑞生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