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6日汕头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顾伟文、王贵元、李汉元为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何卫克为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陈晓为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翁晓红为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许伟、郑立黔为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决定任命:
陈胜全为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陈鹏为汕头市外事侨务局局长。
免去:
王贵元的汕头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瀚的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元宏的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杨俊烈、丘海燕、官国权的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郑灶和的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林良德、王伟杰、林福强、吴巧怀、魏伟彬的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决定免去:
林建新的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