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开颖、通讯员王晓霞报道:近日,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两宗伪造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犯罪案件,其中一宗竟是“夫妻档”。
这是一对来自湖南农村的中年夫妻,丈夫姓刘,妻子姓朱。今年2月初,丈夫来汕后与妻子合谋以制作假印章、假证件的方法牟取非法利益,并在其妻的唆使下前往大学路与潮汕路交叉路口处张贴印有制作假证件、假印章信息的广告单,以每本假证件150元、每枚假印章50元的价格进行兜售,每件从中牟取10元至70元不等的非法收入。今年3月8日,丈夫在进行假印章交易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现场缴获“汕头市金华达贸易有限公司”假印章1枚、“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证书”假证书2本、“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委员会毕业证书专用章”等假钢印印模3枚。这对夫妻的行为均已构成伪造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和管制6个月。
安徽籍男青年刘某为非法牟利,从今年1月开始在汕头中心城区各偏僻小巷乱贴制作、贩卖各类假证件的广告,以此招引顾客。2月14日晚,刘某接到一名顾客要求制作一本初中毕业证书的电话后,在长江路长江通讯城门口与对方见面并收取了其照片及费用60元,同月16日晚在上述地点将假冒的“四川省初中阶段义务教育证书”(四川巴中市店子中学)交给对方。同年3月8日下午,刘某在龙湖宾馆准备将制作的一本假冒“华南理工学院毕业证书”交给顾客时,被公安机关人赃俱获。随后,民警在刘某租住的陈厝合出租屋中查获尚未张贴的制作、贩卖各类假证广告单480张及印制上述广告的印模4副。被告人刘某的行为构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获刑7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