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记者王开颖、刘文钊,通讯员汪根正、林晓群报道:本月21日晚8时至9时30分,澄海警方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统一设卡行动。行动当晚,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70余起,查扣无牌无证、不按规定悬挂号牌机动车63辆。行动中,该局交警大队二中队在莲阳老桥头查获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人员许某鹏(男,41岁,金平区人),经酒精测试仪现场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53mg/100ml。交警大队三中队在国道324线东里北联路段查获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人员张某祥(男,27岁,贵州省福泉市人),经现场测试,其血液酒精含量为78mg/100ml,均属于酒后驾驶。经审查,许某鹏、张某祥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许某鹏已被公安机关处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张某祥被处行政拘留15日、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本月21日晚11时左右,在汕头经商的山东籍男青年褚某雷驾驶号牌为粤D /239××的丰田花冠小汽车沿中山东路自东往西行驶,当来到中山—黄山路口附近时被市交警支队机动巡逻大队酒驾整治专业队民警截停检查(见图)。经抽血送检,褚某雷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221mg/100ml,他向民警承认自己在龙湖区外砂镇一家大排档喝了不少酒。褚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交警部门依法刑事拘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