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洪镔)昨天下午,我市召开清理汕汾高速公路(汕头段)违章建筑专项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该高速公路路段高架桥下及两侧违章建筑拆迁工作。副市长李耿坚出席会议。
据介绍,汕汾高速公路(汕头段)违章建筑主要分布在龙湖和澄海两区。目前,两区及相关部门已开展了摸查走访等前期工作,部分地区违章建筑物的业主也已自行拆除。10月18日前,违法建筑业主或当事人必须将擅自搭建的建筑物自行清理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将予以停水、停电,并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会议要求,要强化宣传发动,向业主或当事人阐明违章建筑的隐患。要摸清摸细,详细掌握违章建筑的相关情况;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固定证据,依法依规推进拆迁工作。要关心困难业主的生活,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做好预案,确保稳定。要落实责任倒查制度,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