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座座崭新的楼房,在翠绿欲滴的树儿和娇羞欲语的花儿的装饰下,更平添了一份勃勃的生机,形成了一种人工美和自然美的景色。两旁的花草树木随风摇曳,袭来了一股花卉的幽香,送来了一阵青草的新鲜,沁人心脾,令人陶然欲醉!这是记者在我市廉租住房小区感受到的场面。
施火生是城区香洲街道的低保户,一家五口靠着每月450元的补助,和自己打散工维持生活,三个孩子都在上学,妻子无业,没有固定的居所,房租是很大的一笔开支。“在没入住之前,我们隔不久就搬一次家!”现住在吉祥花园廉租房的施火生告诉记者,由于付不起租金,只能选择一些条件比较差的房子,居无定所给他们一家的生活带来很大的不便,直至进住吉祥花园,这种漂泊的生活才算安定下来。“我们家分到了61平方米的一厅两室,每个月只需要交61元的房租,水电费也有所减免,居住环境好了,连孩子的学习也进步了,生活压力一下子减轻了不少。”施火生欣慰地说。
据悉,2012年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住房保障目标责任任务为1130套(户),其中新增公共租凭住房1080套,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50户,竣工任务113套。为确保完成省下达的目标责任任务,我市自加压力,增加了100套公共租赁住房,以1230套(户)的目标任务分解下达给各县(市、区)和市房管局,总投资约1.5亿元,今年计划完成9000万元。截至7月底,全市新开工建设公租房734套,开工面积37537平方米,完成廉租住房租凭补贴50户,完成投资4518万元,开工率为69.38%,完成年度投资计划比率50.2%。
为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用地供应,我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计划实行单项管理,优先供应,合理确定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和结构。为解决资金难题,市、县两级政府按“十二五”规划所确定的目标责任,把廉租房任务建设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政府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合作,通过建设-转让(BT)的模式提供保障房,政府公共部门通过合同约定,将拟建的项目授予投资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投资人按照政府要求,在得到合同确定的政府特定政策支持的条件下,承担工程的融资和建设,工程竣工后政府按照合同的约定回购该项目。
保障性安居工程,被誉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阳光工程”,工程质量好坏,分配公平与否,都为整个社会高度关注。据了解,为确保工程质量,在建设过程中,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履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竣工验收及备案制度,落实好分户验收制度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格执行工程质量强制性标准,切实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监管和质量通病的防治,确保工程质量。对已开工建设项目,要求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监督、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加强建设工程实体的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并全面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加强施工组织和现场管理,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和合理造价,严禁将工程肢解后转包、分包。此外,还强化了竣工验收质量管理,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开展竣工验收工作,将工程质量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我市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较好,至今未发现有用户投诉质量问题。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作为立足于解决城市特困家庭住房困难的“民心工程”,廉租房便凝结着这样的承载与向往,成为我市一道令人瞩目的民生风景。(记者 郑燕珊 陈善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