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汕尾检验检疫局获悉,自今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该局对所有出入境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和免收进出口环节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的有关精神,汕尾检验检疫局对所有法定检验检疫物免收今年第四季度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免收费的具体项目包括货物及运输工具检验检疫费;货物及运输工具鉴定业务费;安全监测及特殊检验项目收费;考核注册、签发证(单)、查验审核费和其他收费。(记者 钟必远)